返回列表 發布時間:2023-01-18

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23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簡章

(招生代碼:11819)

為貫徹落實《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16号)精神,現制定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下稱普通專升本)工作規定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時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未滿3年的,需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報名時為廣東戶籍)的普通高校往屆專科畢業生。

3.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時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同時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僅限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累計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曆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3年2月底前)。

4.非廣東省戶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及2021年以後畢業的往屆專科畢業生(2024年起僅應屆畢業生可報考)。

5.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并就讀的應屆及2021年以後畢業的往屆專科畢業生(2024年起僅應屆畢業生可報考)。

6.報考建檔立卡類别的,需符合戶籍、學曆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原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戶籍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鄉村振興局登記在冊,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鄉村振興局提供的數據為準);外省戶籍原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原國家層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本人信息頁截圖并蓋當地管理機構公章)。

7.退役大學生士兵可申請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文化課考試專升本招生,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校非應屆畢業在校生(含保留學籍的學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報考費

2023年普通專升本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交費。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5日至12日;考生提交預報名資料後,省招生辦進行資料審核,考生須登錄“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下稱報名系統)(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月16日17:00。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及上傳相關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考生如憑無效證件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證件報名,一旦發現,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已錄取考生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

(一)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内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具體如下:

1.預報名。2023年2月5日至12日(共8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信息,選定考點所在地市,綁定手機号,按照系統指引采集相片,上傳資料,獲取預報名号并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1)考生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曆學籍驗證

已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曆驗證”模塊輸入專科畢業證書信息,進行專科學曆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曆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須自行前往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網上申請專科學曆認證,報名後續流程請參見第(5)點中第②項。

尚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籍查驗”模塊輸入本人身份證号碼和姓名等信息,進行專科學籍查驗,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籍查驗“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考生在報名前可以根據本人專科畢業的實際情況提前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下稱學曆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稱電子注冊備案表)。具體驗證方式詳見附件2。

(2)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就讀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廣東戶籍應屆專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籍驗證,在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号後,還需在專科學曆學籍驗證界面上點擊“驗證專科錄取信息”按鈕進行普通高校專科錄取信息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考生報考的姓名、身份證号與專科錄取時的不相符),可咨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電話:020—62833628。

(3)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且已獲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已成功辦理2022年12月畢業手續,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可以報考,在預報名時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号後,點擊“自考畢業情況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可以由該省教育考試機構出具成績單及“符合畢業證明”。

(4)考生須将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須确保資料真實、完整、清晰),供報名審核:

①戶口本(首頁、本人姓名頁)。

②已取得專科畢業證,但報名系統學曆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還必須上傳專科畢業證書、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

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的非全日制學曆考生,須上傳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僅限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累計1年以上(含1年)證明。

④非廣東戶籍報考建檔立卡類别的,考生還須上傳有關建檔立卡的證明資料(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本人信息頁截圖并蓋當地管理機構公章)。

⑤符合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結束前上傳相應的獲獎證書等證明資料。省招生辦審核後,普通專升本錄取前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

⑥考生須依據《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體格檢查表》(附件3)的規定,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填報志願開始前将體檢結果上傳至報名系統中(體檢表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填報志願第一天)。

(5)資料審核

①考生上傳的資料由省招生辦在網上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待驗證”和“不通過”3種,不通過的将反饋不通過的原因,2月14日18:00前完成所有預報名考生資料審核。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根據不通過的原因,須在2月15日18:00前上傳補充資料,逾期未上傳補充資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選報了我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由我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初審。認真對考生上傳的資料進行審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嚴格把關,認真按照報考規定審核考生上傳的資料。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辦進行複核。

②考生預報名時學曆驗證結果為“不通過”,且在報名期間還未獲得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可選擇“申請補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閱讀并簽訂“補報資料承諾書”後,審核時将考生設置為“待驗證”,設置為“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考生須将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上傳至報名系統,由省招生辦審核,上傳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報考資格,不予打印準考證,不安排考試。

2.選擇考試科目。考生須認真查閱拟報考我校的招生簡章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下稱《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詳細了解我校招生專業的相關要求。按拟報考院校專業的學科門類選擇專業基礎課科目;對于專業綜合課,考生要結合自身拟報考院校及專業實際,選擇報考省統考或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也可同時選擇報名參加1個省統考科目組和1個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的進行考試。

3.确認報名。2023年2月16日17:00為報名交費截止時間。

(1)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查看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内進行網上交費,确認報名資格。

(2)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參加編排考場座位、打印準考證;未交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報考費

報名考生需交報考費40元/科。省統考科目報考費在省報名系統繳交,報考我校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需交1門(40元)自命題科目報考費由我校收取(具體繳費時間:2023年2月14日上午9:00至2月16日17:00,繳費流程詳見附件4)。已成功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若個人原因放棄報名,不予退回報考費。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3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科目共設4門,分别為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專業基礎課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滿分值100分;專業綜合課每科考試時間150分鐘、卷面滿分值200分。

公共課為政治理論和英語2門,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政治理論1門。

專業基礎課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年版)分設的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進行設置。

(二)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生考場座位統一編排管理。為了适應網上評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考場和座位号,考生在規定時間内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考生準考證。

(三)普通專升本省統考招生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兩天,我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招生考試時間為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具體安排見下表:

廣東省2023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表(北京時間)

項目/日期

上午

下午

時間

科目

時間

科目

3月25日

8:00—10:00

政治理論

15:00—17:00

專業基礎課

10:30—12:30

英語

3月26日

9:00—11:30

專業綜合課

(省統考)



4月2日

9:00—11:30

專業綜合課

(我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



四、錄取批次及類别設置

2023年普通專升本設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三個錄取批次。提前批為需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教師資類專業。普通批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的專業。建檔立卡批次僅限原建檔立卡考生報考,在普通批次錄取完成後進行投檔錄取。

各批次錄取先後順序為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批。

五、志願填報

2023年普通專升本實行考後知分填報志願,考試成績公布後,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按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志願填報。

(一)志願設置。提前批(職教師資類專業)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普通批設置10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建檔立卡批次設置5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及1個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二)志願填報。考生隻能按自身報考的考試科目組選擇相應院校專業組志願及專業志願進行填報,參加了專業綜合課省統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考試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檔立卡批次中符合條件的院校專業組。

志願填報的具體安排和要求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另文通知。

六、錄取

(一)普通專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考生類别(職教師資、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專業基礎課分别劃定三科總分(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為1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課,下同)和專業綜合課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根據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對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均已上線的考生,按其四科總分和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即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和院校專業組計劃,按考生成績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靠前的考生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願逐個檢索,在考試科目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擇優錄取,不得跨院校專業組錄取或調劑。

(三)考生成績排位規則如下:

1.不同科目組(含省統考科目組和院校自命題科目組)分開、單獨排位。

2.根據考生四科總分(含加分)從高到低确定投檔位序。四科總分(含加分)相同時,比較四科總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四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時,比較三科總分高低,高者優先。

三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較專業基礎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二位序,比較公共課中政治理論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三位序,除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外,比較公共課中英語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比較專業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四位序,比較專業綜合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五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增加三科總分排名,排位規則參照上面執行。

(四)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省将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下稱原建檔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檔立卡考生招生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五)2023年普通專升本繼續實行征集志願。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後,若我校因上線生源不足、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征集志願錄取,征集志願投檔錄取的原則如下:

1.依據三科總分投檔,我校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2.我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專業,不參加征集志願錄取。

七、普通高校專升本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曆等報名資料進行複核,複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學籍注冊後三個月内,招生院校應對學生人員身份、前置學曆條件、身心健康情況等入學資格情況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二)新生入學後的體檢複檢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标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号)、《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号)及教育部《關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标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号)要求執行,複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脫産學習。學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可采取插班就讀、獨立編班等形式開展教育教學,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其畢業證書上标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

八、普通高校專升本畢業與就業

普通專升本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獲得相應學分,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相應專業人才培養規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本科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升本畢業後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九、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69-22861919

傳    真:0769-22863170

松山湖校區: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大學路1号(郵政編碼:523808)

莞城校區:廣東省東莞市莞城區學院路251号(郵政編碼:523106)

電子郵箱:22861919@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dgu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dgut.edu.cn

十、其他

本招生簡章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緻,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