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制定我校2024年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2024年我校計劃招收台灣學測考生10名,招生專業見下表。我校将結合考生志願填報、專業培養需求和生源情況等對招生計劃做相應調整。
序号 | 專業名稱 | 學院 | 學費 (人民币) | 住宿費 (人民币) | 學制 | 校區 |
1 | 經濟與金融 | 粵台産業科技學院 | 5050 | 900-1500 | 4年 | 莞城 校區 |
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多媒體設計) | 5710 | ||||
3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跨境電商) | 5710 | ||||
4 | 工業設計 | 5710 | ||||
5 | 智能制造工程 | 5710 |
二、報名
(一)報名資格
持有《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參加2024年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且在語文、數學(數學A或數學B)、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标級以上的台灣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信息一緻,且在有效期之内。《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的,考生應在5月1日前上傳至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台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确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三)填報志願
1.志願填報:采取平行志願方式。填報志願前,考生須認真閱讀報名系統操作指南、學校招生簡章,了解學校的基本情況、招生專業、招生要求、收費标準、錄取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
2.院校志願及專業:每位考生報名時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可在報名截止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項
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信息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審核及考核
(一)審核階段
審核時間: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我校負責審核報考本校的考生報名資格,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包括身份審核、學曆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如考生材料有問題,學校将通知考生更正或補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審核。
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内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後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統顯示初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錄取。資格造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考核階段
我校采用面試方式考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暫定2024年4月中旬
面試地點:太阳成集团tyc234cc(或采取線上遠程面試)
四、錄取
(一)考生當年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數學A或數學B)、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達到均标級以上,即獲得我校面試考核的資格。
(二)我校将根據學生的面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擇優錄取。我校将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确認。逾期未确認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征集志願報名。考生确認後,我校将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征集志願安排:如我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或新增招生計劃,将通過征集志願進行補錄。5月20日公布征集志願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要求。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間進行征集志願報名。首輪已報名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填報志願、提交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間開展審核、考核及錄取工作(參加征集志願的考生仍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考核)。6月21日統一在系統内公布征集志願拟錄取名單。
考生須于6月21日至25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确認。逾期未确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考生确認後,我校将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新生報到及在校管理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學生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标準(繳費通知随錄取通知書一起寄出)與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後,根據學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體檢标準按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号)執行。
學生在校期間,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别行政區、澳門特别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号)進行管理。
六、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86-769-23102130(粵台産業科技學院)
+86-769-22861919(招生辦)
松山湖校區: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大學路1号(郵政編碼:523808)
莞城校區:廣東省東莞市莞城區學院路251号(郵政編碼:523106)
電子郵箱:22861919@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dgut.edu.cn
七、其他
本招生簡章内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緻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